1、指导单位: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。
2、主办单位: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云南省财政厅。
3、承办单位: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,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昆明市财政局。
4、协办单位: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中小企业服务中心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。
(一)企业组。
1、在云南省境内注册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的中小微企业;
2、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,具有良好发展潜力;
3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;
4.无不良记录。
(二)创客组。
1、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;
2、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;
3、参赛项目的创意、产品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,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;
4、近两年已获得本赛事有关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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